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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慎用申通快递!
2019-12-05 15:18:08 评论:0 点击:
简介: 总结写在前面: 1.不要使用申通快递!不要使用申通快递!不要使用申通快递! 2.如果一定要使用申通快递,价值超过400元,务必报价并保留价值凭证; 3.请注意本案中,快递包裹从来都没有送到收件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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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慎用申通快递!全文如下:
总结写在前面:
1.不要使用申通快递!不要使用申通快递!不要使用申通快递!
2.如果一定要使用申通快递,价值超过400元,务必报价并保留价值凭证;
3.请注意本案中,快递包裹从来都没有送到收件人手中,但是申通快递网站显示退回发件人并签收都是假的信息,所以申通快递网站显示信息是虚假签收。
一旦包裹丢失无法联系快递,直接到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投诉,如果没有报价,为避免损失,不得已也要接受申通快递的赔偿金额。
4.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形同虚设,并未对快递公司起到任何监督作用。
同时快递公司对于投诉已经完全免疫,有自己的套路来逃避赔付责任!
2017年在国家邮政局投诉申通快递恶劣服务的经过与结果
具体经过按照时间线叙述如下:
2017-12-03申通的什么电话都打不通,在线客服也找不到,后来微信联系未得到任何有效回复。
垃圾网点:
申通快递广东广州增槎路营业厅(020-37183179)
2017-12-4电话投诉12305,电话一天打不通。
投诉渠道不通,在国家邮政局网站投诉:
申诉网站
12-4日晚21点05分网站投诉网页无法打开!
12-5日,在邮政局网站投诉申通快递,内容如下:
投诉申通快递,单号40288203xxxx,该包裹于2017年11月26日从xxx发出到广州,物品是食品,共计7.5公斤,运费已经支付40元。[具体情况见附件图片]
到现在2017年12月05日111时为止,一直未妥投,申通网页显示信息为“派送不成功-原因:外包装完好,内件不符,破损,短少,丢失”。
由于邮寄的是食品,不论是丢失还是破损,时间已经超过10天,货品已经无任何使用价值。
在此期间,收件人尝试了很多方式联系申通快递,不能是电话,客户服务热线还是站点电话,还是网页或微信,均与申通公司无法联系。2017-12-4电话投诉12305,也是电话打不通。
所以,在此投诉申通快递公司,要求对申通公司的恶劣服务进行严惩,并要求由于申通快递恶劣服务导致收件人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并退回全额运费,合计1040元人民币。
请国家邮政局尽快处理该投诉,,对申通快递的恶劣服务进行惩戒和警告,并支持对投诉人的全部赔偿要求。
第一次结案,12月11日:
经调解,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回复:此件40288203xxxx于2017-11-26由xxx发往广东广州,2017-11-28到件,2017-12-11退回签收。经核实,申诉人为第三方收件人,针对客户申诉的内容,我司核实,此件内物是食品(猪脚两只,鸡两只),价值400元,运费40元,此件未保价,无价值证明,此件因延误导致内物食品无法实用,我司联系客户最高赔付价值400元,客户不同意我司赔付的价格,要求赔付1000元,我司无法赔付这么多,400元是我司最终理赔金额。
12月21日,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回访申诉人:申诉人不接受该赔付金额,申诉中心已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我的回复:
物品是晒干的[带肉整只猪脚]火腿2只,土鸡2只,总重15斤重;晒干之前的鲜货重量至少需要30斤,合15KG。市价最少每公斤土鸡60元,火腿76元,15KG的食品价格就算平均一半鸡一半火腿,价值远超1000元
申通快递垃圾网点:
申通快递广东广州增槎路营业厅(020-37183179)
2017-12-23第二次投诉:
12月23日补充情况:
邮寄物品是晒干的[带肉整只猪腿]火腿2只,土鸡2只,总重15斤重;晒干之前的鲜货重量至少需要30斤,合15KG。虽然未有价值证明,但是按最低市场价格每公斤土鸡肉60元,火腿76元;15KG的食品价格,就算平均一半鸡一半火腿,价值也远远超过1000元。
在12月19日广州申通公司的投诉回复中,广州申通公司写明“此件内物是食品(猪脚两只,鸡两只),价值400元,运费40元”,后面又说"此件未保价,无价值证明",所述情况明显前后矛盾。本质上说就是申通公司店大欺客,它只愿意赔400元它就说货物价值400元;广州申通公司的无耻嘴脸暴露无疑!
12-19日广州申通公司以此票货物未报价未有价值证明为由,只愿意承担理赔金额400元,远远低于收件人的实际损失,申诉人无法接受这样的霸王理赔。
人在做,天在看,申通的恶劣服务早已让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如果申通公司无视申诉人要求的赔偿实际损失的合理要求,申诉人将采取所有渠道方式公布广州申通公司的恶劣服务和无耻嘴脸,通过任何可行措施讨回公道!
并请国家邮政局重新处理该投诉,对申通快递的恶劣服务进行惩戒!并对申通快递的霸王理赔行径进行罚款和警告!并完全支持对投诉人实际损失的全部赔偿要求!
12-30日由申通投诉专员结案,内容如下:
您好,经调解,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回复:此件40288203xxx8因客户对赔偿金额不满导致申诉。经核实,此件内物为:食物,价值:1040元,运费:40元,未保价,无有效价值证明。客户申诉前我司已与客户解释致歉,且我司与发件人协商告知此件无价值证明,无保价,我司只能最高补偿400元,客户不接受。客户是因理赔金额不满再次申诉。我司于2017-12-26再次联系客户,告知此件未保价,无法提供有效价值证明,我司最高补偿400元,客户还是不接受,我司无法处理。此申诉与申诉编号:17-12-W1168393为同一申诉,我司申请并案处理。
1月2日,经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核实,该申诉与申诉编号17-12-W1168393为申诉同一快件问题,予以并案处理。
申通快递垃圾网点:
申通快递广东广州增槎路营业厅(020-37183179)
申通快递多次强调包裹未保价,本来他们只愿意赔100元的,鉴于包裹很重,能陪400元是很不错的了。最后申通快递以"客户不接受赔偿金额"为由,成功在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上结案,并逃脱赔付责任!!
从此案看出,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形同虚设,并未对快递公司起到任何监督作用。
同时快递公司对于投诉已经完全免疫,有自己的套路来逃避赔付责任!
申通快递单号查询网
本人网址:http://www.shentongkuaidi.comhttp://www.shentongkuaidi.com/yonghuliuyan/2019/1205/193.html以后慎用申通快递!全文如下:
总结写在前面:
1.不要使用申通快递!不要使用申通快递!不要使用申通快递!
2.如果一定要使用申通快递,价值超过400元,务必报价并保留价值凭证;
3.请注意本案中,快递包裹从来都没有送到收件人手中,但是申通快递网站显示退回发件人并签收都是假的信息,所以申通快递网站显示信息是虚假签收。
一旦包裹丢失无法联系快递,直接到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投诉,如果没有报价,为避免损失,不得已也要接受申通快递的赔偿金额。
4.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形同虚设,并未对快递公司起到任何监督作用。
同时快递公司对于投诉已经完全免疫,有自己的套路来逃避赔付责任!
2017年在国家邮政局投诉申通快递恶劣服务的经过与结果
具体经过按照时间线叙述如下:
2017-12-03申通的什么电话都打不通,在线客服也找不到,后来微信联系未得到任何有效回复。
垃圾网点:
申通快递广东广州增槎路营业厅(020-37183179)
2017-12-4电话投诉12305,电话一天打不通。
投诉渠道不通,在国家邮政局网站投诉:
申诉网站
12-4日晚21点05分网站投诉网页无法打开!
12-5日,在邮政局网站投诉申通快递,内容如下:
投诉申通快递,单号40288203xxxx,该包裹于2017年11月26日从xxx发出到广州,物品是食品,共计7.5公斤,运费已经支付40元。[具体情况见附件图片]
到现在2017年12月05日111时为止,一直未妥投,申通网页显示信息为“派送不成功-原因:外包装完好,内件不符,破损,短少,丢失”。
由于邮寄的是食品,不论是丢失还是破损,时间已经超过10天,货品已经无任何使用价值。
在此期间,收件人尝试了很多方式联系申通快递,不能是电话,客户服务热线还是站点电话,还是网页或微信,均与申通公司无法联系。2017-12-4电话投诉12305,也是电话打不通。
所以,在此投诉申通快递公司,要求对申通公司的恶劣服务进行严惩,并要求由于申通快递恶劣服务导致收件人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并退回全额运费,合计1040元人民币。
请国家邮政局尽快处理该投诉,,对申通快递的恶劣服务进行惩戒和警告,并支持对投诉人的全部赔偿要求。
第一次结案,12月11日:
经调解,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回复:此件40288203xxxx于2017-11-26由xxx发往广东广州,2017-11-28到件,2017-12-11退回签收。经核实,申诉人为第三方收件人,针对客户申诉的内容,我司核实,此件内物是食品(猪脚两只,鸡两只),价值400元,运费40元,此件未保价,无价值证明,此件因延误导致内物食品无法实用,我司联系客户最高赔付价值400元,客户不同意我司赔付的价格,要求赔付1000元,我司无法赔付这么多,400元是我司最终理赔金额。
12月21日,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回访申诉人:申诉人不接受该赔付金额,申诉中心已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我的回复:
物品是晒干的[带肉整只猪脚]火腿2只,土鸡2只,总重15斤重;晒干之前的鲜货重量至少需要30斤,合15KG。市价最少每公斤土鸡60元,火腿76元,15KG的食品价格就算平均一半鸡一半火腿,价值远超1000元
申通快递垃圾网点:
申通快递广东广州增槎路营业厅(020-37183179)
2017-12-23第二次投诉:
12月23日补充情况:
邮寄物品是晒干的[带肉整只猪腿]火腿2只,土鸡2只,总重15斤重;晒干之前的鲜货重量至少需要30斤,合15KG。虽然未有价值证明,但是按最低市场价格每公斤土鸡肉60元,火腿76元;15KG的食品价格,就算平均一半鸡一半火腿,价值也远远超过1000元。
在12月19日广州申通公司的投诉回复中,广州申通公司写明“此件内物是食品(猪脚两只,鸡两只),价值400元,运费40元”,后面又说"此件未保价,无价值证明",所述情况明显前后矛盾。本质上说就是申通公司店大欺客,它只愿意赔400元它就说货物价值400元;广州申通公司的无耻嘴脸暴露无疑!
12-19日广州申通公司以此票货物未报价未有价值证明为由,只愿意承担理赔金额400元,远远低于收件人的实际损失,申诉人无法接受这样的霸王理赔。
人在做,天在看,申通的恶劣服务早已让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如果申通公司无视申诉人要求的赔偿实际损失的合理要求,申诉人将采取所有渠道方式公布广州申通公司的恶劣服务和无耻嘴脸,通过任何可行措施讨回公道!
并请国家邮政局重新处理该投诉,对申通快递的恶劣服务进行惩戒!并对申通快递的霸王理赔行径进行罚款和警告!并完全支持对投诉人实际损失的全部赔偿要求!
12-30日由申通投诉专员结案,内容如下:
您好,经调解,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回复:此件40288203xxx8因客户对赔偿金额不满导致申诉。经核实,此件内物为:食物,价值:1040元,运费:40元,未保价,无有效价值证明。客户申诉前我司已与客户解释致歉,且我司与发件人协商告知此件无价值证明,无保价,我司只能最高补偿400元,客户不接受。客户是因理赔金额不满再次申诉。我司于2017-12-26再次联系客户,告知此件未保价,无法提供有效价值证明,我司最高补偿400元,客户还是不接受,我司无法处理。此申诉与申诉编号:17-12-W1168393为同一申诉,我司申请并案处理。
1月2日,经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核实,该申诉与申诉编号17-12-W1168393为申诉同一快件问题,予以并案处理。
申通快递垃圾网点:
申通快递广东广州增槎路营业厅(020-37183179)
申通快递多次强调包裹未保价,本来他们只愿意赔100元的,鉴于包裹很重,能陪400元是很不错的了。最后申通快递以"客户不接受赔偿金额"为由,成功在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上结案,并逃脱赔付责任!!
从此案看出,国家邮政局投诉平台形同虚设,并未对快递公司起到任何监督作用。
同时快递公司对于投诉已经完全免疫,有自己的套路来逃避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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